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7 22:42:09
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编制,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发布。报告涵盖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情况。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21深能Y1、21深能01、21深能02、21深能Y2、22深能01、22深能02、22深能Y1、22深能Y2、24深能Y1、24深能01、24深能Y2。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义务。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14亿元,净利润26.32亿元。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实际用途与约定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各期债券按时付息,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未设置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此外,公司发生累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变动,具体包括黄朝全、王超、危剑鸣、刘石磊的选举及王琮、李明的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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