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2:26:2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责及运作流程。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还负责审议特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议事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通知、表决程序及会议记录等内容。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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