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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2:26:14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间隔不超过15个月。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发起。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提前通知股东。股东会原则上在公司住所地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确保决议合法有效。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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