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00:04:4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该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讨论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同意。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讨论事项、意见及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应对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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