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5 00:04:3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性发展和ESG相关政策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或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经营战略、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并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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