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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3:42:4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143,790.00元,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电池制造及销售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包括查阅公司文件、参与决策等。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确保公司运营透明合规。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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