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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3 22:36:22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以6.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23日。监事签名:巴雅尔刘洋余乐。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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