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3:14:5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37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612,6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33%。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且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等级。公司将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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