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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23:09:3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424,166元,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裁担任,总裁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摩托车及零配件、化妆品、珠宝首饰、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数据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34,424,166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为披露信息的互联网站。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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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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