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21:10:59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东阿阿胶对激励计划进行了多次审议和修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1月10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激励计划获得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批复。2025年5月13日,监事会发布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76人。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6月18日,授予对象为176人,授予数量为98.4043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35.95元/股。公司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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