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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21:01:19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伦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见证了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补充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锦江区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刘畅因故未出席,由董事兼总裁陶玉岭主持。

共有1,134名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2,810,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39%。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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