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23:42:06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华股份”)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振华股份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振华股份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3.3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4000万至8000万元,回购期限12个月。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95,056股。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509,023,80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数4,682,6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5,824,825.91元(含税),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10,760,277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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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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