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21:31:2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等文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2025年5月7日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已提交听证申请。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16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4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已披露多次立案调查进展公告,尚未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