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09:25:03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思远和刘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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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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