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6 22:47:40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细则规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兼任但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任职需满足法定条件,如有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总经理有权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超过限额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总经理应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