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6 22:39:53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调整原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9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2376元/股,回购数量为8.92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376元/股,授予数量为30.5805万股。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合计8.926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237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作废原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67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合计作废30.58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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