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6 22:37:0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委员会需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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