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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44:1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发布。交通银行本次发行获得内部及监管部门批准,包括2025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金融监管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不涉及询价过程。发行价格为8.51元/股,发行数量为14,101,057,5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4亿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本次发行的缴款、验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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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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