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25:08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传递审核及披露程序、事务管理与职责、内幕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公司应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本公司的重大报道,必要时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如预计业绩与已披露的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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