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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2:23:2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及原因,非任期届满离职还需报审计委员会备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存在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高管,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出现禁止情形的董事、高管应立即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离职董事、高管需办妥移交手续,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直至信息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离职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总数25%。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批准。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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