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2:00:27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受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昆明市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4人,代表股份788,83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0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1.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4.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前五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