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1:58:4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程序、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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