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1:58:1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制度涵盖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岗位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督等方面。对外投资包括投资新建子公司、参股公司、追加投资、联营、合营、兼并或股权收购等。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调查、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董秘办负责法律风险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内审部负责审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等人员跟踪管理。投资处置需依照规定审批,内审部每年至少一次报告重大投资实施情况。董事会有义务保证对外投资合法有效进行。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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