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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1:42:43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接受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朱传帅律师、叶钲茹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胡泽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623,193,02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39人,代表股份71,698,845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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