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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1:18:37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规则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不能按时召开需报告监管部门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并提供完整资料。股东会召开时,公司应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保证秩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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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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