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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09:15:1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杜对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中国银行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分别批准了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双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价格为6.05元/股,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5.93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7,824,620,5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5,000,000,00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金杜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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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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