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22:52:41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并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须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应详实保存。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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