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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2:50:2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独立董事对涉及事项发表意见。针对债务豁免问题,独立董事确认9家债券持有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债权人资格,债务豁免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豁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太湖之星”房产转让,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风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独立董事:钟少先、刘亭、徐一民,2025年6月11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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