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1:12:3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事项、意见及结论,并至少保存十年。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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