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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 歌华有线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9:51:46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0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578,002.87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243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43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27元。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联系部门: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035573。特此公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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