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9:11:5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4415734元,住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燃气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巡游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回购、转让等规则,以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和公告。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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