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9:11: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其运作程序,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会议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