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7:07:19
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由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牛集团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过程包括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发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申报。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2人,共计434,729股,预计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减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张晏维律师和孙军律师出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