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2:37:16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履行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参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有权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保障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需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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