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09:54: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327,304,3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618,796股为基数,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317,685,52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421,381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在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差异化分红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8.87元,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8.88元,两者差异小于1%,对公司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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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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