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1 12:20:5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政策法规,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发行事宜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全体监事:彭君舟、睢静、雒宏兴。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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