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1 09:21:47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姓名、身份证号、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向上交所报送。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严格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还需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对于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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