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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17:06:4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24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质押开始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6月5日,质权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李新生、李媛媛合计持有119185898股,持股比例27.65%,累计质押5310091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2%,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4020000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45.23%,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9533215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14.43%。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备查文件包括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发布此公告。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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