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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 广东信达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2:15:10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以及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3名,持有公司股份403,00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64名,持有公司股份80,781,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9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同意478,405,535股,反对5,226,978股,弃权157,352股。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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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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