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1:16:4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确定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工作职责及个人履职情况,遵循按劳分配、与公司效益挂钩、与长远利益结合及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的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薪酬政策,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办法执行,不再另领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考虑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业绩确定。
薪酬体系将随公司发展调整,薪酬及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董事及高管离任按实际任期或绩效计算薪酬。出现严重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扣减或追回绩效奖金。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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