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0:26:2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作出说明。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专业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惯例,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中和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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