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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0:17:4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涉及的尚需审批事项已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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