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0:17:2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中威正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结果具备公允性,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天羽飞训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的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