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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00:17:29

本人魏云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声明人:魏云珠,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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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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