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6 09:44:5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多家公司合计持有的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94.366%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其他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特此说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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