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6 00:06:1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特此公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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