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5 20:11:2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涵盖新设企业、增资扩股、证券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确保产权清晰,实现保值增值。
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财务部、审计委员会等部门分工协作,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和财务透明。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审批权限根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确定。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管理程序,包括投资合同签订、资金投入、实物交接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交易时,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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