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5 20:01:1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涵盖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报告问题整改。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
审计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五天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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