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5 01:51:0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进展的公告。基于董事长提议,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份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完成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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