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3 23:32:34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上午9:00召开,董事长王玉全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00人,代表公司股份205,817,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5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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